既是“护身符”,也是“紧箍咒” ——深圳市宝安区国税局全面推广使用执法记录仪实现“阳光执法”

文章来源:深圳优创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人气:2302 发表时间:2017-06-01 21:09:08

       5月26日,深圳市宝安区国税局举办“阳光执法 规范执法”——宝安国税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推进会,在宝安区范围内全面推广应用税收执法记录仪,为所有一线税收征管人员统一配置了集录音录像、拍照、定位功能于一体的执法记录仪,借助现代科技执法装备让税务人员执法多一双“眼睛”,实现“阳光执法、规范执法”,维护税收执法的严肃性和公信力。

      深圳市国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伟出席了会议。他指出,阳光执法、规范执法,是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基本要义。执法记录仪的引入,是宝安区国税局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有效途径和有力手段。执法记录仪给税收执法安上了一双“眼睛”,对税务人员和纳税人进行“双向”监督,让执法在阳光下进行,既促进了税务人员规范执法、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又推动了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提高税法遵从度,从而营造相互信任、相互监督、相互支持的税收征纳关系。

      执法记录仪的全过程应用,是宝安区国税局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一项创新手段。执法记录仪集摄像、录音、拍照等功能于一体,采用先进技术,可实现连续8小时超长录像,能在录制的视频和拍摄的照片中自动叠加包括时间、日期和使用者等信息。

      “执法记录仪将如实记录执法过程中征纳双方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所有细微的动作都逃不过执法记录仪,倒逼税务人员规范执法和纳税人纳税遵从。” 宝安区国税局徐磊副局长介绍说。

       据了解,为加强执法记录仪的使用和管理,宝安区国税局出台了《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试行)》。在使用范围方面,做到了事项“全覆盖”、时间“全时段”、资料“全记录”。不管是受理投诉举报到现场调查,到现场检查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还是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留置文书送达等执法活动,都应同步录音录像。录制过程应当自执法人员执法时开始,至执法结束时止,录制内容尽可能反映执法活动现场的地点、时间、场景、参与人员、物证等重要因素。同时,非因技术原因不得中止录制或断续录制,不得任意选择取舍或者事后补录,不得插入其他画面,不得进行任意删改和编辑,确保录像资料的完整性。

       “我们每次外出执法第一件事,就是要认真检查执法记录仪,确保无故障、电量足,执法结束后24小时内必须在数据管理员的监督下上传,以备随时调取。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了我们执法过程,对我们执法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宝安区国税局石岩分局税收管理员杜涛告诉记者。

据悉,取证困难一直是税务执法工作中的一个突出问题。在税务执法过程中,时常会发生企业财务人员在税务人员查看电子账册时恶意切断电源或者强行删除电子账册、故意销毁账簿凭证等事件,导致税务人员无法及时取证,执法陷入被动。执法记录仪能起到及时收集固定证据,还原事实真相的作用,有助于税务人员提高取证效率和取证质量。同时,执法记录仪的存储介质不能通过连接计算机直接被访问,必须在特定的数据采集站,经过密码、权限认证方可进行访问,且对所有影像资料不能人为删改,大大提高了影像资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佩戴执法记录仪去执法,就像随身携带了一个 黑匣子 ,可以及时收集、固定证据,还原事情真相,让我们更好地依法履行职责,保障了我们执法人员的合法权益。” 宝安区国税局石岩分局税收管理员焦宇超告诉记者。

       “执法记录仪让税收执法多一双 眼睛 ,既是 护身符 ,也是 紧箍咒 。”宝安区国税局熊为局长接受采访时表示,“执法记录仪的应用必将会对我们推动法治税务建设,实现阳光执法、规范执法,对我们完善纳税服务,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对我们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确保税务人员廉洁自律,对我们加强税收风险防控、促进税收征管方式转变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据了解,下一步,宝安区国税局还将探索开通执法记录仪远程监控功能,充分发挥执法记录仪“阳光执法、规范执法”的效用,进一步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推进“放管服”改革,提升依法治税水平,不断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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